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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38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量:1620

近日,广州市出台《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从服务市场主体、扩大有效需求、产业提质增效等三个维度,推出9方面38项具体政策措施。

  用心服务市场主体

  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的亮点之一就是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第一标准。各项措施主要面向市场主体,力求精准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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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提出一系列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措施,包括抓紧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减免增值税、减免“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

  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经营困难的缴存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等。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聚焦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提升贷款可获得性,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对于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落实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应减尽减,尽量扩大政策受惠面。

  ·加大融资增信支持力度

  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取消市融资再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收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企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运用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发放更多信用贷款。

  推动“信易贷”“粤信融”“中小融”等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主动对接服务小微、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新型农业经营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等。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从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双向发力,提出一系列助用工、促就业的保障措施,包括: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广州市重点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每成功介绍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按每人400元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继续发放就业补贴和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等公益站点覆盖范围等。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着眼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水、电、气、物流、用地等生产要素,提出一系列可操作、见效快的支持措施,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包括:完善用水用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供水价格改革等,推动村级工业集聚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确保迎峰度夏企业用电平稳有序。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可用符合条件的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替代物业产权证明进行用电报装。

  此外,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还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用地成本等方面,提出对新开通定期国际、国内货运航线、新增外贸航线进行补贴或奖励;推动实现产业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建设一批适应需求、集中高效、配套完善、低于市场价租赁和出售的政策性标准厂房等措施。

  努力扩大有效需求

  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从这三个方向发力,努力推动投资有动力、消费有活力、出口有潜力,支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提振消费

  从做旺消费市场出发,提出继续办好国际购物节等消费品牌活动;支持企业合理外摆及促销活动,优化户外广告设置、户外展示等经营行为的管理措施;合理增加消费信贷,适时研究发放政府消费券,在节假日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出台实施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专项政策;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政策;继续实施新能源指标直接配置措施,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支持各类展会加快复展,办好联合国采购商大会等各类品牌展会;出台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对认定的广州市品牌展会给予扶持等。

  从提升消费品质出发,提出支持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等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增加优质商业载体供给,出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方案,推进实施广州市支持商业网点建设若干措施,鼓励支持大型零售商业项目、现代化商贸物流设施等建设。

  ·带动投资

  强化目标引领,提出加快重点项目“攻城拔寨”,争取287个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推进1722个“攻城拔寨”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261亿元,争取带动固定资产投资超万亿元。

  突出关键领域,提出保持工业投资快速增长势头,对“十四五”期间广州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制定加快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奖补额度等。

  ·推动出口

  推进“五外联动”,广州发力“走出去”。

  提出组织企业参加100场 “粤贸全球”境外展会,走出国门拉订单。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一定资助;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大力发展外包业务,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化外经布局,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努力“引进来”提出落实外资奖励政策,对在广州设立的外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项目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并鼓励各区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对引进的战略科学家、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行“绿色通道+政策定制”服务;优化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指导目录,制定人才安家补贴指导标准,出台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鼓励全球人才来穗等。

  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38条”兼顾长期和当前的产业发展,立足稳增长、提质效,注重奖补支持和优化环境齐发力,努力实现产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推动重点产业发展

  提出一系列增动力、强实力的举措,包括:实施稳产增产奖补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加大首台套、首版次奖补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市目录要求的产品,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开展重点产业链“大手拉小手”供需合作对接系列活动,引导“链主”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等。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瞄准未来发展机遇,提出出台实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好300亿元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作用,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对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企业进行最高5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服务机构提供生物医药研发服务进行最高3000万元补助;优化创新药物临床服务中心功能,提升“研发—临床—中试—制造”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

  ·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提出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同时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