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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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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 成果转化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9-11-08 浏览量:71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总体工作方案部署,为促进科技成果交易与转化,围绕成果转化和科技需求等进行面对面交流探讨与对接,促使更多创新创业成果与广州地区相关企业进行对接、转化落地,打造永不落幕的创交会,创交办现启动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在广州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学会和协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设施条件和能力,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成果转化基地专职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三)具有丰富的企业资源或项目成果资源。

二、任务要求及资助方式

(一)目标任务

1、每年在广州市内举办不少于3场项目对接、路演活动,每场出席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邀请行业专家不少于3名,投融资机构代表不少于5名。

2、提供申请认定后一年内项目对接、路演活动的详细策划、组织实施方案并附预算(活动内容应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3、有实质性的项目或投资落户广州,年成功对接转化成果不少于5项。

4、项目对接、路演活动的录音、录像、速记等内容和会议所有相关资料应在活动10天内免费提供给创交

5、按照创交办要求组织开展月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资助方式

经费资助采用“事前立项、支付保障性工作经费、事后考核”的方式, 年工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程序与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开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签订合同、绩效考核的管理程序,加强和完善成果转化基地项目活动管理。

(二)各申报单位可在创交会官网(http://www.chinaief.cn)、广州市科协官网(http://www.gzast.org.cn)、下载或查阅《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等相关信息。

(三)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加具意见、盖章,并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送至指定的受理点。

四、申报材料

采用纸质材料申报方式,所有项目活动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须包括:

1.《申报书》;

2.活动方案(附经费预算);

3.申报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4.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类似活动经验的,提供相关合同、图片、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2)人员资历证明,提供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或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

3)表明企业具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获得的荣誉、奖励、有效证书等文件

五、申报要求

(一)纸质材料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禁止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创交会相关项目活动,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予通报。

(三)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四)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申报后至正式立项前,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及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等。

六、申报时间、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25日17:00时,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angzhouzixun@126.com。

材料受理单位: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

地址: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501室

联系人:毛笈华,周敬锦,61106274


附件: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转化基地申报书.doc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