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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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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项目和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量:4637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是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审批中)、中国工程院、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并长期落户广州的国家级交易展会。

2020年创交会预计于今年6月中下旬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本届创交会以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贯彻创新型国家战略规划,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展示交易、对接匹配、投资孵化、宣传推介为手段,以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与商业达成为目标,以“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为特色,结合20个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持续举办成果对接活动,推动更多成果转化落地,实现创新创业资源对接融合。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创交会成果项目和专项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交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9-21日(暂定);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创交会概要

创交会是以国家双创战略为指导构筑的创新型、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国际化创新创业成果品牌盛会,2020创交会内容主要分为展览展示和专项活动两大部分。

本届创交会重点关注:

一是加强国际资源对接合作,进一步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要素,包括顶尖孵化器、产业园区及研发机构等国际成果转化资源,以及多个世界创新技术发展领先企业之间良好发展的合作关系,在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上进行全资源对接,不断提升国际化创新升级,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国际网络。

二是强化成果转化品牌输出,通过为期三天的展览展示、论坛峰会以及同期活动,促进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集聚与资本交易,推动专业买家与全球上下游产业链的互动升级,深度挖掘行业前沿科技成果和核心专利技术,加强科技成果持有方与需求方的对接匹配,加快提高创新创业成果转移转化的效率。

三是打造成果转化实体平台,线下开展全国转化基地铺设工作,重点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结合创交会多项落地成果及活动,配合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持续举办成果对接活动,推进更多成果转化落地;线上通过运营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提供全年永不间断的成果对接、交流服务,逐步实现成果转化市场化目标。

四是联动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助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加速创新要素流动带来产业技术的外溢效应,促进地方成果推广度及转化率,推动释放大湾区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通过全方位征集筛选项目成果并于展会期间进行展示,大会展览面积逾2.5万平方米,计划分为两大展区:高新技术品牌展、创新创业成果展,包含十余个展示专区,展览展示千余项产品或项目。项目展示主要采用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图片和文字展板配合展示为辅,视频播放、纸质资料为补充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优秀创新创业成果。

根据创新创业的不同领域,设立各板块专项活动,包括论坛峰会、赛事路演、对接推介等形式,聚焦未来科技、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智能汽车、数字经济、超高清显示技术、专利拍卖、创业发展、创投服务等多个主题,计划举办未来科技峰会、全球移动互联网开发创意大赛(MIC)总决赛、中国风投圆桌峰会、全球产学研合作高峰论坛等约20场专项活动,以实现信息与思想的前瞻性、导向性传播。为推进创交会成果转化工作常态化,依托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和交易服务平台,在创交会前、会后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促进更多项目成果转化落地。

三、 征集内容

1.独立项目参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型显示技术、数字经济、智能汽车等相关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成熟度高、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等均可申报。成果项目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应用性,并有较强的可转性。近年完成、已获得发明专利权或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且具有较好的转化落地或产业化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先考虑。同一项目不得在独立项目参展和组团单位参展中进行重复申报。每个成果项目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参展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文字介绍:字数约1000字(word/wps),若文字较多可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材料。

  (2)参展单位logo:矢量文件(ai、cdr、eps等格式)。

  (3)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是参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包括项目相关图片、图表(5张以内,图片大小约2MB)、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2.组团单位参展

每个组团单位的参展项目原则上不少于40项,由组团单位负责招展,项目属于相同或相近行业领域,组团单位展览展示总面积需大于100平方米,并需提交详细可行的组团参展实施方案。

3.专项活动

活动形式包括论坛峰会、路演赛事、对接推介等,结合主题演讲、专题报告、圆桌峰会、专家对话、创始人经验分享等多种方式,举办地点主要在创交会展览现场。

四、收费标准

创交会办公室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2020创交会承办机构,按照准市场化运作由承办机构适当收取参展成本费,用于补助展会办会成本支出以及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等费用。大会为参展项目提供对接服务详见附件1。

1.普通参展收费标准:光地展位: 18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标准展位18000元/9平方米。

2.独立项目以非组团形式参展的,创交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成果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入选范围并在创交会网站(www.chinaief.cn)公布,入选项目实行收费参展,组委会对所有入选项目给予同等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将于申报成功后发送。

3.经创交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组团参展的,由创交会承办方与组团单位统一签订参展合同,组团参展展位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组委会将按照优惠价格收取场地租金,优惠价格不高于申报的非组团独立项目。

4.创交会办公室重点邀约项目将给予大会参展费用减免(每个项目需按要求缴纳参展押金1000元,参展商按展会规定参展后押金予以退还)。

5.经创交会办公室确定入选的专项活动,原则上大会仅负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基础搭建(含会议通用设备,如舞台、屏幕、灯光、音响、桌椅等)。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实,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填报存在权属争议或有疑问的成果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仲裁结论的项目,不得申报;否则申报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大会提供的光地展位,涉及展位精装布展、展品和设备运输等搭建及参与费用需自理。大会将为各征集单位提供宣传推广、评选推荐、项目对接、专业观众邀请、组织国际参观团等服务。

3.大会提供的标准摊位由大会进行统一设计装修,每个标准摊位包含9平方米场地面积、标有公司名称的楣板、展板、两只日光灯、展位内地毯、四张折叠椅、一张桌子及一个电源插座的简装布展。

4.获优惠参展的单位需安排一名及以上人员到场,参展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大会将安排现场工作人员在展会期间进行巡场检查,核实人员到场率及参展内容是否与申报一致,若展示内容同项目申报内容不一致或人员到场率不足50%,将不予以返还参展单位的押金,并列入大会黑名单。

六、申报方式

所有参展项目需通过创交会网站(www.chinaief.cn)申报,点击网站首页中部“参展报名”图标进入申报页面,按照有关要求和操作提示(详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材料;项目参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组团参展申报另需填写《2020创交会组团参展申报表》(详见附件详3),并提交实施方案;专项活动申报填写《2020创交会专项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提交实施方案。组团参展和专项活动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0年4月1日前发至邮箱:chuangjiaohui@qq.com,同时将纸质版(盖章)同时报创交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科协),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地址: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501室)。所有组团参展和专项活动经评审确认入选参会的,将在协商基础上签订执行协议;2020创交会其它相关活动详情请参阅创交会网站。

七、业务咨询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  曦  覃韵诗 020-38801284、18022874978

        文家盈  陈杰华 020-61106211、13710899311

 

 

 创交会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