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贯彻落实,通过摄影艺术手段与科普的结合,促进科普文化创作,在广大市民中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以简短生动有趣的科普短视频创作方式,弘扬科学精神,传递科学声音,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广州市科协拟组织开展“镜头玩科普”短视频大赛。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中心
广州市合力科普基金会
腾讯·大粤网
二、大赛主题
分享科学生活,感受科学之美。
三、活动时间
接收作品时间:2020年4月15日-6月30日。
投 票 时 间:2020年7月。
专家评分时间:2020年8月。
颁 奖 时 间:2020年9月,全国科普日期间。
四、参赛作品类别
(一)记录疫情防控时期的中国,展现抗“疫”英姿。参赛作品可围绕防控防疫的科普知识、防控防疫工作的成功经验、防控防疫的优秀人物事迹、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为祖国和抗疫一线人员加油等内容开展创作。
(二)展示科普知识,传播科学理念。参赛作品可围绕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医疗、食品安全、应急避险、能源利用、气候环境、信息科技、前沿技术等多个科学领域,通过科普知识讲解、科学小实验演示、生活小技能解说等多种形式开展创作。
(三)创新科普短视频表现形式。参赛作品可在遵循科学技术原理的基础上以Vlog、航拍、延时摄影、科普情景剧、MV、微电影、微纪录片等多种表现形式开展创作。
五、参赛作品规则
(一)参赛作品为短视频,形式不限;格式统一要求为MOV或MP4格式,时间30秒-300秒,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横屏建议16:9比例,竖屏建议9:16比例。
(二)拍摄设备、拍摄手法、特效风格、背景音乐不限。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建议使用普通话。可自选软件进行视频后期处理(但不得出现任何剪辑软件、播放器等水印标识)。
(三)每个作品参赛作者限1-3人,每位作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5个。
六、参赛方法
(一)参赛者拍摄视频作品,通过指定渠道,按照指定标准,提交作品。
(二)个人参赛方式:
1.参赛者将作品、作品名称、主创人员、联系人、手机及简短的作品文字说明(限200字以内)发送至邮箱kepugz@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以“科普短视频大赛+作品名”命名。
2.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后,将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已提交的作品由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发布。
3.投票开始前,管理人员将以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通知参赛者作品编号及投票时间。在投票环节,参赛者可将作品展示页分享到朋友圈,邀请朋友为自己的作品投票。
(三)单位、团体参赛方式(3份作品以上):
1.欢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学协会(研究会)、区科协、各摄影团体等积极组织,集体组稿、参赛。组织者登录科普广州官方网站(www.kepugz.cn),下载单位、团体参赛报名表,填写单位、团体基本信息及所有作品基本信息。将报名表、所有作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kepugz@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以“科普短视频大赛+单位、团体”命名。
2.后续操作参考个人参赛方式第2点、第3点。
七、参赛作品展示与投票
微信用户关注“科普广州”微信公众号后,点击“畅玩科普”-“视频大赛”,进入大赛首页,在作品展示页面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浏览,选择一个作品,点击“投票”按钮完成投票,每人每天最多可以投5票。
八、评选办法
邀请科普和摄影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分,并根据专家评分和网上投票加权平均(分别占80%和20%)后进行排名,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按照网上先后排序评出人气奖。按照单位、团体组织动员参赛人数、作品数、作品质量等评出优秀组织奖。
九、奖项设置
(一)作品奖
通过指定方式提交报名的,根据作品投票数量和专家评审分数,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根据作品投票数量排名先后评出人气奖。具体奖项内容如下:
(二)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证书,按照单位、团体组织动员参赛人数、作品数、作品质量等进行评选。
(三)宣传推广
获奖作品将在“广州市科协”微信公众号、微博,“科普广州”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抖音等宣传平台进行发布推广和展播,并获得腾讯系内容分发渠道百万级曝光量。
十、相关说明
(一)本次大赛为公益性科普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评审费、证书工本费等。
(二)参赛者要认真阅读参赛主题和内容要求,确保参赛作品与本次大赛主题相符合,作品充满正能量,富有时代气息,适合网络传播,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并拥有著作权,严禁使用他人作品参赛。主承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展览、研究、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不另付稿酬;所有作品必须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四)参赛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出现夸大疫情、恶搞疫情、散播与疫情相关的谣言等影响防疫工作的内容,不得以制作为由进行任何影响防疫工作的危险行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无论选择哪一个渠道上传作品,均以参赛者姓名和手机号码作为唯一标识。
(六)除人气奖可重复得奖外,其它奖项一位作者只能一次获奖。参赛作品不退稿,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的有关要求。
(七)主办单位对本次短视频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