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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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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协关于发布2021年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量:2113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国内外科技团体之间的科技交流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民间科技交流,推动海外科技专家科研成果的交流和转化,具体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市建设科技创新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优势作用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发展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 现就2021年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制定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一)“一带一路”、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交流项目;(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协同创新项目;(三)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开申报、形式审查、网上评审、现场评审、会议审议、网上公示、下达计划、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财政资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方案》经费项目管理程序,开展评审。

    评审通过后,按《广州市科协机关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经费支出审批,并正式行文通知申请单位,同时在本会网站上公布。

   (二)各申报单位可在广州市科协网站下载或查阅《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下简称《绩效目标申报表》),网址www.gzast.org.cn

   (三)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书》,签名、盖章, 并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文本报送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电子版材料网上报送。

三、申报要求

(一)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严格按照《指南》中申报范围来申报,不按要求申报的项目不予评审立项。

(二)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详实填写。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市科协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予通报。

)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或具有一定学术交流工作经验,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

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一题多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而未能表达清楚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申报金额不能超过《指南》相关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金额为整数。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

1.申请主体是本会团体会员;

2.既往由本会资助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3.具有其他配套资金投入。

)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便于拨付项目经费。

)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会议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金、会议设备租用费、印刷费、交通支出等)、培训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必须按市财政会议费的标准支出(穗财编〔2014223号),会议费报销凭证必须包括批准文件、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合法有效的票据;培训费也必须按市财政的标准支出。

专项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1.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2.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3.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4.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5.与学术交流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6.纪念品、礼品。

(十)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2018—2020年)所有已立项的国际和港澳台交流经费计划项目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今年申报的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不进入评审环节。

(十一)列入“信用广州”网站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严禁申请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

(十二)3年内(2018-2020年)评价结果为差的国际和港澳台交流项目,且3个月内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国际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费计划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

申报方式

1.所有项目原则上通过进入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gzast.org.cn,点击“2021年项目申报专题”链接,再点击“广州市科协项目申报系统”链接,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所有申报的项目必须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实施中的绩效评价内容是:报送绩效考核评价表,项目实施总结及其他能够反映项目科普效果的文字、声像资料、成果、社会反映、媒体报道等,按工作实际开展实地考察验收等。

注: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点击项目“保存”后仅在“已保存项目”里显示,此时申报资料还可以修改。如需正式提交,要点击“提交”按钮。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份)

1.《申报书》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及说明。

以上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对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申报时间、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5日上午9时。请项目申请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提交、导致网络压力过大。

如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请致电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信息中心,联系人:林智斌,联系电话:020-61106238、020-61106230。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17日,以邮戳为准。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单位及地点

受理单位: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

地址: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5号楼103房

联系人:周敬锦

联系电话:61106274

电子邮箱:542760769@qq.com

(四)申报咨询方式

  人:刘         周小燕

联系电话:61106269    61106221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