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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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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项目和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量:9511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并长期落户广州的国家级交易展会。

2021创交会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目标,采取线上线下同步举办的模式,汇聚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通过创新技术展览展示、创新成果洽谈对接、多主题论坛峰会等活动,搭建国际化的交流桥梁,构建可持续、常态化的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平台载体,结合36个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持续举办成果对接活动,推动更多成果转化落地,实现创新创业资源对接融合。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创交会成果项目和专项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交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5—27日(星期五—星期日)(暂定);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3.2-5.2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创交会主题

主题:赋能双循环、助力新发展(暂定)。

三、创交会概要

创交会是以国家双创战略为指导构筑的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国际化创新创业成果品牌盛会。2021创交会内容主要分为展览展示和专项活动两大部分。

本届创交会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际化向纵深发展。拟引入主宾国合作方式,全面展示其科技创新、产业融合等方面的优势特长,加强与科技产业发达国家的跨境合作交流,推动创交会国际化的纵深发展,深化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二是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继续贯彻“1+1+N”成果转化模式,进一步拓展在条件成熟区域建立一批成果转化基地,常态化、精准化以点带面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乃至交易落地。

三是聚焦“科创+产业”。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机遇,推动大湾区深厚的传统制造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全面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催生新发展动能。

四是融合应用场景及互动体验。设置交互体验区,展示新兴技术在多领域的应用场景,同时做好展区及活动服务,提高观众参会、展商参展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提升展会专业化水平。

通过全方位征集筛选项目成果并于展会期间进行展示,大会展览面积约30000平方米,展览展示聚焦“科创+产业”,拟设立新基建、创新生态、智能汽车、未来独角兽、在线新经济、交互体验、企业服务等展区;同期举办论坛峰会、成果拍卖、技术转让、项目路演等专项活动20余场,依托创交会成果转化基地和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在创交会前、会后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100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四、征集内容

(一)展览展示

1.参展范围

全球创新品牌馆:国际组团展区、创新生态展区、新基建展区、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展区、未来独角兽展区等。

技术应用体验馆:人工智能展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展区、智能汽车展区、在线新经济展区、交互体验展区、企业服务展区等。

创新创业成果馆:人才成果展区、粤港澳大湾区成果展区、创交会转化基地成果展区、全国学会展区等。

2.展示形式

(1)线下展示

为期三天的展览展示,展览面积3万平方米,重点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关注技术应用场景,项目展示主要采用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交互体验、视频播放、图片和文字展板配合展示为辅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优秀创新创业成果。

(2)线上展示

平台为企业提供两种展示形式:一是上传LOGO、视频、图片、文字、立体建模、AR/VR等格式的企业介绍和项目信息,免费进行多形式、多维度、便利化展示,并建立线上直播专栏与链接,为有需求的参展商单独设立网上专属直播间和会议室;二是大会为企业提供可选择的2.5D(立体展位的平面图体现)、3D(虚拟立体)付费展位模板,方便企业立体化展示形象,发布产品。

为促进对接交易,加强线上撮合,平台为参展商、采购商、观众、媒体等不同群体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发布、商务洽谈、信息更新、求职应聘、互动留言、采访对接等多元化配套服务,参展商可在线实现与采购商进行商务洽谈,与观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线上参展、观展对接和成果转化交易、商贸合作等服务体验(见附件1)。

3.参展类别

(1)独立参展

凡符合大会参展题材规划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成熟度高、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等均可申报参与线上创交会。参展以企业为单位,每个企业可一次性申报多个不同的成果项目,成果项目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应用性,并有较强的可转性。近年完成、已获得发明专利权或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且具有较好的转化落地或产业化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先考虑。同一项目不得在多个参展类别中进行重复申报。每个成果项目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a参展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文字介绍:字数约1000字(word/wps),若文字较多可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材料。

b参展单位LOGO:矢量文件(ai、cdr、eps等格式)。

c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是参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项目相关图片、图表(5张以内,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2)组团单位参展

每个组团原则上不少于20家企业或40个项目,由组团单位负责招展,项目属于相同或相近行业领域,并需提交详细可行的组团参展实施方案。

(二)专项活动

活动形式包括论坛峰会、路演赛事、对接推介等,结合主题演讲、专题报告、圆桌峰会、专家对话、创始人经验分享等多种方式,举办地点主要在创交会展览现场。

五、收费标准

(一)展览展示

1.线下参展

创交会办公室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2021创交会联合承办机构,按照标准市场化运作由承办机构适当收取参展成本费,用于补助展会办会成本支出以及开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等费用。

(1)普通参展收费标准:光地展位: 18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标准展位18000元/9平方米。

(2)独立项目以非组团形式参展的,创交会办公室按规定对申报的成果项目进行审核,入选优质项目实行收费参展,但组委会对所有入选项目给予同等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将于申报成功后发送。

(3)经创交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组团参展的,由创交会承办机构与组团单位统一签订参展合同,组团参展展位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组委会将按照优惠价格收取场地租金,优惠价格不高于申报的非组团独立项目。

2.线上参展

为提升企业宣传效益,推进科技成果线上对接,参展商将拥有独立的账号登录线上创交会线上展会平台。此外,参展商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个性化线上展位定制服务,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1)免费,可上传LOGO、视频、图片、文字、立体建模、AR/VR等格式的企业介绍和项目信息,提供网上专属直播间和会议室,企业享有在展期的随时直播服务,直播内容及流程需企业自行提前策划。

(2)1200元/企业,除上述(1)服务外,增设2.5D展位模板一个,提供5-10个智能触点植入企业简介、视频、产品/项目介绍、广告信息等。

(3)2800元/企业,除上述(1)服务外,增设3D特装展位模板一个,提供5-10个智能触点植入企业简介、视频、产品/项目介绍、广告信息等。

(4)线下付费组团单位内每个企业可免费拥有线上3D展位和企业专属直播间(数量根据组团内企业数而定),但需企业自行提前策划直播内容及流程。

3.重点邀约

创交会办公室重点邀约的组团单位将给予线下参展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将于申报成功后发送。同时享有大会提供的线上2.5D展团区域,区域内每个企业可免费拥有线上2.5D展位和企业专属直播间,但需企业在大会规定截止日期前自行上传展位素材并提前策划直播内容。

(二)专项活动

经创交会办公室确定入选的专项活动,原则上大会仅负责提供会议场地、基础搭建(含会议通用设备,如舞台、屏幕、灯光、音响、桌椅等)及在线直播等,其它的筹备事项由活动承办单位具体落实。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并认真核实,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合法性;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仲裁结论的项目,不得申报;否则申报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大会提供的光地展位,涉及展位精装布展、展品和设备运输等搭建、参会费用需自理。大会将为各征集单位提供宣传推广、评选推荐、项目对接、专业观众邀请等服务。

3.大会提供的标准摊位由大会进行统一设计装修,每个标准摊位包含9平方米场地面积、标有公司名称的楣板、展板、两只日光灯、展位内地毯、四张折叠椅、一张桌子及一个电源插座的简装布展。

4.线下参展单位需安排一名及以上人员到场,参展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大会将安排现场工作人员在展会期间进行巡场检查,核实人员到场率及参展内容是否与申报一致,若展示内容同项目申报内容不一致或人员到场率不足50%,将列入大会黑名单。

5.线上参展单位将拥有独立的账号登录线上创交会平台,账号切勿转借他人,该账号用于参展素材上传与更新、对接洽谈、需求发布、宣传推广等,大会将于会前组织网上参展培训。大会将为各参展商提供线上展览展示的宣传推广、评选推荐、项目对接、观众引流等服务。

6.线上展示基本素材包括企业LOGO、简介、视频、以及产品/项目多角度外观展示图、功能性图示、文字介绍等。大会可提供个性化展览展示定制服务,费用需自理。个性化素材包括企业/产品/项目的实景拍摄短视频、展品三维模型、其他个性化宣传材料等。

7.参展商需在线上展会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实时在线,开通了企业专属直播间的参展商需在展期内安排至少1场不低于1小时的直播对接。

8.大会将为线上参展商和采购商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同时进行线上舆情监控,对违法犯罪行为及违规言论进行整治,凡涉事企业及个人将列入大会黑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申报方式

所有参展项目需通过创交会网站(www.chinaief.net)申报,点击网站首页中部“参展报名”图标进入申报页面,按照有关要求和操作提示(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材料;项目参展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组团参展申报另需填写《2021创交会组团参展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实施方案;专项活动申报填写《2021创交会专项活动申报表》(见附件4),并提交实施方案。组团参展和专项活动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发至邮箱:cxfzb@gz.gov.cn。所有组团单位和专项活动经评审确认入选参会的,将在协商基础上签订执行协议;2021创交会其它相关活动详情请参阅创交会网站。

八、业务咨询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青  覃韵诗 020-87587911、18022874978

        文家盈  陈杰华 020-61106211、13710899311

 

附件:1.大会提供对接服务简要

2.网站申报操作指南

3.2021创交会组团参展申报表

4.2021创交会专项活动申报表

附件下载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